近日,道孚法院立案庭协同道孚县妇联成功调解一起离婚案,经过劝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这一案件的成功调解是由法院主导,妇联协同,多部门联动柔性处理家事纠纷的典型之作,也是道孚法院践行“枫桥经验”,加强诉源治理,推进矛盾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的有效探索。
袁某与她某自由恋爱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漫长琐碎的日常生活中,偶尔也有不和谐的音符,双方都认为对方脾气暴躁,不关心自己,导致家庭矛盾频发,一晚,原被告发生口角 ,因为互不相让,袁某对她某大打出手,导致她某脸部,手臂多处受伤。她某于2020年5月21日在立案庭起诉离婚。
立案庭法官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情况,决定启动诉前调解机制,并及时与妇联取得联系,邀请妇联共同参与调解,以尽快化解夫妻之间的矛盾。调解当天,立案庭法官和妇联调解员稳定双方和老人的情绪,试探双方有无和好可能。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调解,法官发现,其实这对小夫妻之间并没有什么根本性的矛盾,两人之所以闹到离婚的地步,是因为女方住在男方家里,和男方的父母有些摩擦,丈夫夹在当中左右为难。于是因为琐事导致袁某对她某出手,男方父母也参与到了拉扯之中,致使原告她某脸部、手臂多处受伤, 原告她某情绪激动哭诉,袁某也执意离婚,双方无和好意愿,考虑双方正处情绪激动期,从引导双方回顾多年的生活细节,深入剖析了双方问题所在,且原被告感情未破裂,立案庭法官和妇联调解员决定,给双方当事人一周的“冷静期”。 同时也从法律层面对袁某及袁某父母的家暴行为进行了教育和训诫。到了冷静期的第3周.原告主动到法院撤回了起诉,经过积聚的怨气也随着调解和冷静期而化解。袁某主动向妻子她某承认自己的错误,并保证再也不会对妻子使用暴力。
最终在立案庭法官和妇联调解员的主持下,双方调解和好,一起因家庭暴力引发的离婚纠纷,得到及时化解,达成和解协议,避免了“民转刑”案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