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孚县人民法院
队伍教育整顿学习和督学制度
各内设机构及派出法庭
为扎实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教育工作,突出政治引领,切实抓好政治教育、党史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教育和民族团结教育等6个主题教育,确保学习教育任务落地落实,经党组研究同意,特制定我院队伍教育整顿学习和督学制度如下:
一、学习内容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关内容、《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训词精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十九大及十九大历届全会精神、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州委重大决策部署、政法工作及相关知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有关知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党章》党的有关知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纪党规。党的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民族团结政策。
二、学习制度
1、院队伍教育整顿办利用每周一、三、五半天时间。召开集中学习会,用专题学习、培训讲座、观看课件等方式进行学习,干警做好会议笔记,集中学习采取签到制,因病因事未能参加的,本周内及时完成补课。
2、为确保学习教育活动顺利进行,我院制作有《道孚县人民法院队伍教育整顿应知应会手册》,并将在“道孚县人民法院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群”和“道孚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平台”实时推送最新学习内容,全院干警充分利用工作、值班、出差、下乡的业余时间,自主进行学习,做好自学笔记。
3、本院统一发放专门笔记本,用于记录队伍教育整顿会议记录和自学笔记记录。
三、学习督察制度
1、定期督察:每周五集中学习会结束后,安排1名院领导和政治部督察室干警,在会场抽取10名干警的笔记进行检查。
2、不定期督察:各分管领导不定期对干警的学习记录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时报院队伍教育整顿办。
3、若发现干警未认真规范记录的,第一次责令其立即进行整改,第二次在全院集中学习会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