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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 道孚法院:让离婚当事人的“最后一面”变得“体面”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11-16 21:36:20 打印 字号: | |

3月9日,某律师致电道孚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称其刚通过四川微法院向道孚法院递交了立案申请,道孚法院诉讼中心工作人员立即通过微法院受理了该案。该案系一起离婚案件,承办法官在对案情进行详细了解后,考虑到原告远在外地,为减轻其诉累,经与原被告及其代理律师沟通后,决定采取“线下”和“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办理此案。

3月14日,承办法官将被告(道孚本地居民)请到了道孚法院,向其详细解释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在通过“拉家常”的方式,对双方的“矛盾点”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后,承办法官决定给双方两周的冷静期。

3月28日,冷静期到期,双方还是执意要离婚。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承办法官决定通过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组织双方进行调解。29日上午,双方如约接听了调解视频,最终就离婚及孩子的抚养等问题达成合意,并通过多元调解微信小程序端对调解笔录和调解协议进行了预览与签字确认。

本案案结事了。

    在道孚法院大量的诉前调解中,离婚案件的“火药味”最浓,爱恨交加的两个“故人”见面,总是会擦出点“火花”,衍生出的是两个家庭甚至是几个家庭之间的矛盾,让双方的“最后”一次见面,止于屏幕两端,既极大的方便了双方当事人,足不出户就把“官司”打了,又避免了不必要的“火花”,让双方能够在自己熟悉的环境里更加理智的去解决矛盾纠纷,给彼此都留下“体面”,而这份司法的温度与关怀也应该会让“离婚”这件事变得不那么冰冷与残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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