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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中院课题入选四川省2020年法治实践创新专项精品课题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12-23 09:05:31 打印 字号: | |

由甘孜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付宝牵头完成的《关于构建符合甘孜藏族自治州实际的诉讼服务体系路径研究》课题入选四川省2020年法治实践创新专项精品课题。

《关于构建符合甘孜藏族自治州实际的诉讼服务体系路径研究》

 

研究背景

甘孜州地广人稀、居住分散、点多线长、服务半径过大,其诉讼服务体系存在缺乏相应法律依据、案件管辖区域之间衔接不畅、缺乏相应保障机制、以巡回审判为主的审判程序尚未完善以及网络诉讼服务平台使用受限等不足等问题。

甘孜州中级人民法院课题组,严格按照法治实践创新专项课题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法学理论研究与法治实践创新研究相结合,把培育创新典型与课题研究结合起来,在推动课题成果转换中,取得了应有实效。展现出的事例,《马背上的法官》在中央电视台一套《一路有你》栏目播出,讲述了甘孜州石渠县法院马背法官罗江益的司法为民之路。中央电视台十二套《现场》栏目,播放了甘孜州中院巡回审判《抚养风波》。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报告,现场播放的纪录片《答案》中,采用了“马背法庭”、“帐篷法庭”“甘孜法院名片”《人民法院报》专版报道了甘孜州两级法院“石榴籽”调解工作室、“正义雪莲”女子审判团队司法服务法治品牌。36条巡回审判路线延伸诉讼服务“末梢”获评四川政法为民行动十大典型案例。

 

研究意义

课题组积极探索司法便民利民新路径,构建点为支撑、线为经纬、面为覆盖的符合甘孜州实际的诉讼服务体系。通过点、线、面结合,即诉讼服务中心、派出法庭,巡回审判路线和网上立案系统、藏汉双语微法院等的结合,从源头上解决农牧民群众因诉讼周期长不愿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问题,最大限度方便群众诉讼、适应群众、适应实践,切实解决实际问题,树立司法权威,保障司法权威,将公平正义送到高原的每一个角落,真正打通法律服务的最后一公里,从州、县、乡,一直到最远的远牧点的牧民都能“打得了官司”,为全州基层社会治理贡献法院力量。

 甘孜州诉讼服务体系建设面临的困境

一)案件管辖区域之间衔接不畅。

目前,甘孜州主要采取三阶层递进式收案点,即乡村有巡回收案点,基层有派出法庭,县级有诉讼服务大厅。但三个收案点仍存在衔接不顺畅、服务不便捷、异地诉讼难等问题。虽然甘孜州抓住行政区划大调整的契机,对人民法庭的管辖区域进行了整合或新划分,但当前甘孜州人民法庭的辖区设置仍不尽均衡。这突出体现在每个人民法庭对应的司法服务范围(辖区面积、人口数量)相差较大。

二)巡回审判制度尚未完善。

第一,巡回审判制度适用上具有随意性。虽然很多法院相应制定了关于巡回审判的实施细则,但也没有规定哪些案件采用巡回审判的方式审理,哪些案件应当“固定式审理”即在法院办公场所内的法庭开庭审理,导致部分法院在决定是否采用巡回审判的方式审理案件时,具有片面性、随意性。第二,双语法官数量不足。受行政编制的影响,加上司法改革员额制的要求,通晓民族语言的法官少之又少,造成了双语法官的严重不足。阻碍了巡回审理的顺利进行,影响了巡回审判的实际效果。

三)缺乏相应保障机制。

第一,甘孜州诉讼服务体系的人员保障严重不足。由于甘孜州法院人员编制有限,巡回法庭往往仅由一名法官、一名法官助理、一名法警组成,如遇突发事件,难以有效控制庭审秩序,甚至审判人员的人身安全都存在隐患。第二,诉讼服务制度缺乏长效有力的经费支持。一方面,巡回法庭办案路线长、周期长,巡回审判加大了诉讼成本和审判人员的工作强度,单位经费支出增多。另一方面,目前全州大力推进立案庭现代化、智能化改革,需要大量整合并投入人员、物力、技术、经费,但是总体上甘孜州经费来源主要靠财政拨款,再加上原来调解经费、办案经费尚未完全保障情况下,诉讼服务制度经费保障“难上加难”。第三,相关物资装备匮乏。目前甘孜州巡回审判的设备落后,尽管各巡回法庭基本上配备了办案用车,但车辆陈旧,有的甚至是己经报废的车辆超期服役,巡回办案急需的笔记本电脑、速录机、打印机、签章机等办公设备多数巡回法庭还没有配备齐全,直接影响着巡回审判的工作效率。

四)网络诉讼服务平台使用受限。

由于我州大部门牧民群众文化水平较低,对操作流程不熟悉,相当一部分人难以独立完成网上立案。网上立案时出现诉讼请求不明确、诉讼主体不适格、材料欠缺、信息填写不齐全、多次重复提交等问题,导致网上立案效率较低。

构建符合甘孜州实际的诉讼服务体系的对策建议

一)以点为支撑,提供综合性的涉诉服务。

第一,针对全州仅1个中院、18个基层人民法院、27个派出人民法庭、1000余名干警担负着15.3万平方公里119.9万人口的司法服务工作实际,在乡镇、社区、村、寺建立司法服务联系点,依托乡镇“大调解中心”、村委会(社区)设立巡回办案点。目前全州已建立便民收案点663个;巡回办案点 194个。第二,依托基层自治组织和综治网格员,在各镇设立诉讼服务站,各个村设立法官联络点,形成“无盲区”的调解网络。第三,积极依托所在乡镇党委政府,与乡镇调解委员会、司法所、派出所、驻村干部、宗教协管员等形成联络机制,主动对接基层综治矛盾,坚持继承完善创新,着力构建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第四,积极开展诉源治理工作,将诉源治理机制建设纳入综治重点工作。将“马背法庭”“帐篷法庭”“车载法庭”等巡回审判与矛盾纠纷排查相结合,巩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诉讼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工作格局。第五,全面优化19个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窗口设置,提升“规范化”水平,让诉讼服务更加高效。为当事人提供贯穿“立审执”全过程、多方式、一站式、综合性的涉诉服务。

二)以线为经纬,实现诉讼服务高效便捷。

第一,根据辖区气候、交通、地理及审判工作实际等因素,18县市法院均科学合理制定不同季节巡回审判路线图和时间表。第二,进一步规范巡回审判案件适用的范围。对于“马背法庭、帐篷法庭、车载法庭”等非常态的法庭形式,建议主要面向距离法庭超过150公里且当事人年老、残疾、疾病、农忙或因交通不便无法参加法院诉讼的诉讼对象。第三,完善人民法庭人员经费储备和基础设施,健全人员及物资保障机制。一方面,法院应当积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部门以及上级组织协调沟通,积极培养和录取精通双语的少数民族法官和工作人员,为适应我州巡回审判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另一方面,根据牧区的人口分布和交通情况,配备能够满足巡回审判工作的特种车辆、帐篷,在派出法庭覆盖不到的地方,充分利用派出所、司法所等现有资源建立相对固定、规范的巡回审判点。

三)以面为覆盖,实现诉讼服务全面升级。

第一,积极推进法治宣传。法治宣传服务主要面向全州的各族群众,以传递中央对涉藏地区人民的关怀及提升全州人民法治观念和增强法律意识为目的,为其提供全方位的法治宣传服务。第二,大力运用和推广“智慧法院”建设,利用“轻量化+移动化+双语版”理念,以藏汉语音互译能力为创新点,为全州藏汉族群众、外来旅游者及常住务工人员等提供服务。

四)建立诉讼服务保障机制。

第一,明确构建诉讼服务体系目标,建立配套规范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思想,甘孜州中院拟制定关于适用诉讼服务体系的操作指引,主要包含以下内容:其一,案件的接收。构建以诉讼服务大厅收案为主线;乡镇、社区、村、寺建立的司法服务联系点、便民收案点为补充;网上立案系统、藏汉双语微法院相结合的立案体系。其二,确立以巡回审判为主的工作机制。一方面,明确巡回审判法庭的职责,促进案件繁简分流常态化。另一方面,建立人民法庭与人民调解组织、村民自治组织、基层司法所的联系网络,增强巡回审判的针对性,防止有限司法资源的浪费。其三,明确巡回审判案件适用范围。民商事案件主要针对婚姻家庭纠纷、劳动争议纠纷、数额较小的民间借贷纠纷、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等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事实清楚、双方争议不大的案件;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认罪认罚从宽适用速裁程序的案件。其四,切实发挥“石榴籽”调解工作室和“正义雪莲”女子审判团队的作用。形成以诉讼服务中心和派出法庭、“石榴籽”调解工作室为点,以车载法庭、马背法庭、帐篷法庭、“正义雪莲”女子审判团队为线,以网上立案、双语微法院立案等信息化手段为面的“点线面”涉藏地区诉讼服务体系。第二,凝聚我州基层社会治理的合力,为诉讼服务体系的实施提供体制保障。以基层法院牵头,乡镇调解委员会、司法所、派出所、驻村干部、宗教协管员等形成联络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社会治理主体的力量,各部门形成高效联动统筹合作机制,共同推进甘孜州诉讼服务体系的实施。



 来源:甘孜州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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