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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孚县人民法院关于做好疫情期间立案诉服信访工作的通告
作者:李 强  发布时间:2022-02-22 10:27:00 打印 字号: | |


道孚县人民法院

关于做好疫情期间立案诉服信访工作的通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网上立案服务工作的通知》《甘孜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甘新冠应指关于印发甘孜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五版)的通知》要求,结合近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为充分发挥在线立案服务的优势,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畅通、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建议诉讼参与人优先通过“四川微法院”微信小程序、律师服务平台、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等平台办理立案、信访、在线庭审等相关事项。积极配合承办法官通过在线方式参与诉讼。




二、诉讼参与人也可以通过12368诉讼服务热线咨询、查询和接受线上事务办理的指导。递交诉讼材料的,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相关材料(邮寄材料地址:四川省道孚县花园新区团结大道道孚县人民法院立案庭,邮政编码626400,电话0836-7121564)。

三、确需来院办理诉讼事务的当事人及代理律师,务必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安全检查、体温检查,并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来自州外的人员或来自省内高、中风险地区的人员,还应出示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报告。

 

四、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流动,请服从司法警察和工作人员引导,遵守诉讼服务大厅和信访大厅进出人数限制的要求,并注意保持适当间隔。

 

五、拒不佩戴口罩或者经检测体温异常或者“两码”异常的人员,以及来自特定地区但拒不提供核酸检测报告的人员,将不能进入诉讼服务场所。拒不配合检查、拒不服从管理,甚至寻衅滋事、扰乱法院立案诉服信访和审判办公秩序的,将依法依规处理。


 

 道孚县人民法院立案庭

   2022年2月22日



 

 

 
责任编辑:李 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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