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围绕“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深入推动执行工作不断向前,大力提高执行工作效率,有效保障了当事人胜诉权益得以实现。执行局局长作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基础和核心,忠于职守,任劳任怨,为保障全省法院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为激励队伍、鼓舞士气,进一步推动全省执行工作再上新台阶,经四川高院研究,决定对26人予以通报表扬。丹巴县人民法院张晓辉荣获首届“全省法院优秀执行局局长”称号!
张晓辉,中共党员,现任丹巴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自负责执行工作以来,他带头办理执结案件686件,执行标的5162万元,执结率达100%,无一件涉执信访案件,在全州法院执行质效考核排名中一直名列前茅。先后荣获“四川省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先进个人,荣记全州法院“个人三等功”、“个人嘉奖”,丹巴县“维稳工作先进个人”等称号。
初心如磐 笃学实干
张晓辉三十年如一日扎根基层,他说,“我们始终以马不停蹄的奔走和灵活多样的执行方式,把一件件‘骨头案’圆满执结,一笔笔执行款送到申请执行人手中。一面面锦旗,一面面奖牌是组织和人民群众对我们工作的肯定。我将持之以恒勤勉工作,不负审判使命、守护一方平安,以实际行动诠释一名执行法官的为民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