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六
四川沙淇实业有限公司等五公司实质合并破产重整案
【特色亮点】有效识别“执转破”案件重整价值,对实质性关联企业果断适用合并重整,既实现全体债权人公平受偿,又提升了重整效益,为巩固地方特色产业优势地位作出了突出贡献。
【审理法院】四川省资中县人民法院
【管理人】四川豪诚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
【基本案情】
2015年以来,因市场环境变化、自身经营管理不善、资金链断裂等原因,四川沙淇实业有限公司(下称沙琪公司)陆续被债权人诉至法院并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沙琪公司向四川省资中县人民法院(下称资中法院)申请将执行案件移送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内江中院)进行破产重整审查。2018年11月5日,内江中院裁定受理沙琪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资中法院审理。
【审理情况】
案件审理过程中,资中法院根据管理人申请裁定沙淇公司与其关联的四川沙淇气体有限公司(下称沙淇气体公司)、四川沙淇食品有限公司(下称沙淇食品公司)、四川康友粮油有限公司(下称康友公司)、四川盛销贸易有限公司(下称盛销公司)合并破产重整。经审计,沙淇实业公司及其四家关联公司合并资产总额约4.33亿元,合并负债总额约27.35亿元,合并净资产总额约-23亿元,资产负债率为631.84%,同时,涉及304笔职工债权663.68万元。2019年5月,资中法院通过召开重整投资人评选会议,评选确定了重整投资人,引入投资款1.5亿元。2019年8月,资中法院裁定批准《四川沙淇实业有限公司等五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沙淇公司重整程序。
2020年1月2日,沙淇公司如期恢复生产,二十余天内生产食用酒精量达3000多吨。2020年5月19日,重整计划执行完毕,资中法院裁定终结沙淇公司等五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程序。
【典型意义】
该案系人民法院在“执转破”工作中,有效识别企业挽救价值的典型案例,通过破产重整程序的适用,为困境企业创造了重生契机。沙淇公司及关联公司通过实质性合并重整,成功化解了320余户债权人27亿元的负债,使全体债权人得到公平受偿,并保障了400余名职工的就业问题,巩固了资中县在四川省打造白酒千亿产业中作为原酒供应基地的优势地位,极大促进了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在2020年新冠疫情期间,重新恢复经营能力的沙淇公司还积极承担起企业社会责任,向全省累计供应消毒酒精2000余吨,并特筹特建了一条医用酒精专用生产线,为社会疫情防控工作作出突出贡献。
案例七
成都联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清算转重整案
【特色亮点】坚持法治化、市场化原则,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促进债权人互帮互助,实现企业重生和保交楼目标。
【受理法院】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
【管理人】四川豪诚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
【基本案情】
成都联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利公司)是一家成立于2009年4月的民营房地产企业,“丽阳星座”是其开发的唯一项目。因开发企业实际控制人去世,联利公司对外举债众多,大量资产被抵押查封,项目于2016年底停工,无法按期交房,“烂尾”多年,购房群众反映强烈,多次在项目现场采取拉横幅、喊口号等方式聚集维权,成为区域巨大的不稳定因素。2018年3月30日,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下称温江法院)裁定受理了联利公司破产清算申请。
【审理情况】
经审查,联利公司债权人共计345户,涉及购房款、银行开发贷款、建筑工程款、供应商货款、民间借款等债权共计约3.81亿元,而“丽阳星座”的在建工程清算价值仅2.1亿元,续建成本需8300万元。为推动联利公司重整,温江法院指导管理人充分挖掘“丽阳星座”项目商业价值,在清算过程中招募投资人,并向政府争取各项投资优惠政策、变更/延期经营所需相关行政许可、修复企业征信、调整建设及土地规划、办理工程竣工验收等事项,为楼盘续建及转入重整程序铺平了道路。采取“货币清偿和交付房屋择一”的清偿方案,辅以对各类债权的合理调整,使186户购房人均取得合同约定的房屋,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职工债权、税款债权实现了100%清偿,普通债权的清偿比例大幅提高。同时,通过与有财产担保债权人沟通谈判,成功获得1800万元让渡资金,专项解决了农民工工资问题。2021年1月28日,重整计划草案在第四次债权人会议获得全体债权表决组同意。2月23日,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
2021年4月,“丽阳星座”项目按重整计划全面复工,于2022年5月21日向全体业主完成房屋交付。工程债权、担保债权、职工债权、实际施工人债权、小商铺购房债权和普通债权均按重整计划获得清偿,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宣布了“丽阳星座”重整成功。
【典型意义】
该案是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灵活运用破产程序转换方式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促进房地产企业“保交房、保民生、保稳定”的典型案例。在联利公司资产少、资金少、矛盾多、法律关系复杂的情形下,法院与管理人积极作为,力挽狂澜:充分挖掘“丽阳星座”商业价值+政策支持,成功引入重整投资人;以“现金偿债+交付房屋”的多元化偿债方案,有效化解联利公司的对外负债,实现各类债权人利益的相对平衡;紧紧依托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多部门联动,使社会和行政资源有效整合,让造价高、资产少、负债多、问题多的“烂尾楼”成功实现保交楼。联利公司绝处逢生充分展现了破产制度在重置市场资源配置、化解过剩产能、激发市场活力,助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的功能作用,也是人民法院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具体体现。
案例八
四川成安渝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破产清算转和解案
【特色亮点】该案是目前国内标的最大的破产清算转和解案件。审理中,通过将大调解思维运用至破产案件,搁置争议、追求共赢,最终实现高效和解。
【审理法院】四川省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管理人】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四川中立中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四川中衡安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联合体担任。
【基本案情】
成安渝高速公路作为G50沪渝高速的联络线之一,是《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2013年-2030年)》的重要组成部分。四川成安渝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下称成安渝公司)系成安渝高速公路的原特许经营权单位,成立于2009年6月15日,注册资本8.35亿元。2016年1月19日,政府收回了成安渝公司对成安渝高速公路的项目特许权。自此,成安渝公司与政府、施工单位、金融机构、其他债权人之间的矛盾以及成安渝公司股东之间的矛盾集中爆发,引发大量诉讼、仲裁、执行案件,历时多年仍无法有效化解,并有激化升级的风险。2021年1月20日,四川省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资阳中院)立案受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融支行对成安渝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2月24日,资阳中院裁定受理成安渝公司破产清算。
【审理情况】
经破产审查,成安渝公司资产体量高达166亿元,资产负债规模巨大,申报债权金额近300亿元。且因建工和金融债权占比极高,普通债权人与建工、金融债权人之间利益冲突尖锐。资阳中院指导管理人通过府院联动机制、分批次组织建设工程债权人、金融机构、普通债权人召开专项工作会议,协调各利益相关方。运用“以时间换空间”“求得最大公约数”等思路和措施,使全体债权人、债务人同意放弃程序性期限利益,有效避免了因破产程序久拖不决导致债权人时效利益严重受损、资金占用损失持续扩大的风险,普通债权的清偿率由模拟破产清算状态下的0%大幅提高至和解状态下的不低于50.28%,各类债权回收率及回收周期均实现极大优化。2021年12月8日,资阳中院裁定该案转入和解程序。12月24日,和解协议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资阳中院裁定认可和解协议,并终止和解程序。截止2022年6月1日,该案应支付的总清偿额95.25亿余元,已基本按和解方案清偿到位。
【典型意义】
成安渝公司破产清算转和解案系迄今为止国内标的最大的破产清算转和解案,亦系全国首例高速公路公司破产清算转和解案。巨大的资产体量,巨额的负债规模,高速公路公司破产的复杂性和行业特殊性,逾十年的历史遗留问题,利益相关方的尖锐冲突等,均对该案破产审判团队和管理人提出了严峻挑战。资阳中院摒弃办理破产清算案件的传统思维,寻求巨额诉讼未决债权掣肘案件程序推进难题的解决之道,将大调解思维运用至破产清算案件,搁置分歧巨大的法律适用争议,锚定相关主体的利益最大公约数以及诉求平衡点,找准谈判突破口,为金融债权人争取清偿时间,为建工债权人争取协商结算的可能性,为普通债权人争取了更高的清偿率,该案实现高票、高效和解,历史遗留问题彻底解决。成安渝公司成功和解,也充分展现了当代司法与以“和”为贵、“合和”共赢传统文化的融合,以最小创伤、最低成本、最短时间,实现了各类债权的最大清偿率。该案的成功经验,也为规模企业破产和解案件的办理以及高速公路公司破产案件的办理,提供了值得借鉴的范本。
案例九
四川蓝天之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特色亮点】破产简易程序结合招商引资,促使“僵尸企业”变现千万破产财产快速出清,并成功盘活闲置资产,为市场经济再创新效益。
【审理法院】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法院
【管理人】四川四通破产清算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基本案情】
四川蓝天之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蓝天环保公司)主要经营制造、研发、销售环保机械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等业务。近年来受市场环境及自身管理等内外部环境影响,深陷债务危机,自2017 年生产陷入停滞,成为典型的“僵尸企业”,沿滩区政府将该企业纳入“闲置低效资产”。在执行案件中,债权人因无法实现债权,向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法院(下称沿滩法院)申请将蓝天环保公司移送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自贡中院)进行破产审查。2021 年 5 月 17 日,自贡中院裁定受理蓝天环保公司破产清算并指定沿滩法院审理。
【审理情况】
沿滩法院受理案件后,根据自贡中院印发的《关于简单破产案件快速审理的操作规程(试行)》,对该案适用简案快审程序,缩短债权申报、对外公告等期限。同时,经征得债权人同意,对债务人执行拍卖流拍的房产土地,以流拍价作为破产财产处置保留价,在宣告破产前即启用网络拍卖方式对破产资产进行了公开拍卖处置,大大节约了资产处置成本及时间。在资产处置过程中,将资产处置与政府招商引资工作深度融合,招商部门成功推荐引入了意向购买者。8月20日,沿滩法院通过“云上法庭”司法网络平台召开第一次债权人大会。9月2日,蓝天环保公司即变现破产资产 1364万元完成市场退出,耗时仅3个月。原本闲置低效的土地厂房顺利入驻新企业,生产资料被快速“唤醒盘活”再度创造新的经济效益。
【典型意义】
沿滩法院通过快审机制,在破产债权申报、债权人会议召开、资产评估、资产处置等各环节优化程序、严控流程节点,尤其是为加快破产财产处置,一方面突破传统固有工作模式,在破产宣告前通过网拍对抵押资产进行公开处置;一方面拓展破产财产变现途径,将资产处置纳入地方招商引资工作,推动政府出面协调解决破产资产处置和购买问题,加快了破产资产的变现速度。该案的成功审结,为破产资产“变现难”和“变现慢”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新思路,走出了一条“简案快审”新路径,是提升破产办理质效,为深化供给侧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典范。
案例十
成都力轩新时代物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特色亮点】灵活运用执转破、简化审等工作机制,以打包方式指定管理人、集中邀约询价处置破产财产,为简案快审制度提供了新样本。
【审理法院】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管理人】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四川嘉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联合担任管理人。
【基本案情】
成都力轩新时代物流有限公司(下称力轩物流公司)破产清算案系执行移送破产审查案件。执行中,执行法院经调查发现,力轩物流公司无经营行为,无办公地点,公司人员亦无法联系。在对该公司主要财产即钢结构厂房、案款进行处置分配后,执行法院以无财产可供执行而终结执行程序,此后,由执行法院移送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成都中院)进行破产审查。
【审理情况】
经听证审查,成都中院根据力轩物流公司涉执涉诉、经营情况等具体案情,确定了适用简易程序的审理思路,在作出受理裁定当日即指定了管理人。通过案件管理系统和执行查控系统,快速查询并梳理有关债务人涉诉、涉执案件,以及不动产、车辆、银行账户等财产信息,为管理人开展尽调工作提供线索。随后,管理人对接管的债务人唯一财产四辆半挂车斗迅速确定议价询价、提前处置、定向邀标处置,并经成都中院批准,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前处置,实现财产高效变现。2021年8月30日,力轩物流公司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完成了债权核查,并通过分配方案。2021年8月31日,管理人完成分配工作,并向成都中院申请裁定终结了该案破产程序。
【典型意义】
该案属于执转破和简单案件快速审理的典型破产案件。成都中院首次通过摇号方式将简单系列案件打包指定管理人,再逐案分别确定管理人、负责人,简化了管理人指定流程。为高效完成处置资产,对多个债务人集中开展财产调查,锁定案件资产负债情况后,通过邀约多家对口收购方进行现场报价竞价,当日即完成了资产处置和交付,极大降低破产成本,有效节约了管理人的办案成本,提升了办案效率,31天即终结破产程序,为高效办理破产案件提供了成功范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