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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 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典型案例——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篇1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11-11 10:15:43 打印 字号: | |

“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 服务基层社会治理”

典型案例——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篇

 

党的二十大报告对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作出重大部署,强调要深入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新型城镇化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经之路。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更好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今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启动人民法庭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试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创建“E解纷”平台、村社配置专属解纷二维码、类案“填空式”调解协议模板、“一企一联系人”制度、企业风险“防火墙”、搭建“法企之桥”“区域发展”服务智囊团、和谐家庭建设“服务样板”、培养乡村“法律明白人”“和顺茶馆”综合治理品牌,以人民法庭自身建设为支撑点,以基层治理为切入点,以新型业态为核心点,多点并进、多措并举,建立一体化联动纠纷解决机制,助推实现新型城镇化战略。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张家湾法庭

构建“4×3”服务体系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

 

案例点评:张家湾法庭紧扣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求,立足实际,对内优化职能,对外延伸服务,积极拓展参与基层治理深度、拓宽多元解纷广度、提升诉讼服务温度,构建“4×3”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体系,有效激发社会各参与主体的能动性,不断满足新型城镇化建设、城乡融合发展需求。

 

张家湾法庭地处北京市通州区腹地,案件管辖地域承载着北京城市副中心行政办公区、综合交通枢纽、三大建筑、张家湾设计小镇和古镇等多项重点功能区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快,城乡融合发展任务重,司法保障需求突出。今年以来,张家湾法庭构建“4×3”工作体系服务辖区发展,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京津冀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试点法庭。

 

一、“三优化”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

 

一是重心下移,优化法庭工作职能。将立案、诉讼服务、诉前财产保全、多元调解、案件速裁精审等职能整合,并开展集约送达和集中排期工作,让矛盾纠纷高效化解不出辖区。1-8月,张家湾法庭审查立案1774件,为当事人提供诉讼咨询156次,诉前调解收案2545件。二是力量下沉,优化解纷队伍建设。增设1名立案员和诉服员,方便群众就近立案、就近咨询。增设2名速裁法官和5名特邀调解员,简单纠纷诉前调解,类型纠纷快审速裁,疑难纠纷精审细判。1-8月,调解员诉前调解成功284件,法官速裁1013件,后端精审918件。三是服务下倾,优化服务保障功能。打造“诉源治理+多元解纷”治理链,服务基层治理、服务乡村振兴。项目获区十佳基层社会治理品牌,工作模式在《北京改革情况交流》上推介。

 

二、“三层级”铺设一站式解纷网络

 

一是一站通办,设立多元解纷中心。在两镇两街设立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选派党员干部、员额法官、特邀调解员、行政调解力量等入驻,提供普法宣传、法律咨询、诉前调解、立案登记、案件查询等一站式服务。二是服务到家,铺设村社解纷站点。在村居社区设立解纷联络站,常驻解纷联络员,负责村级矛盾排查上报、纠纷调处化解等工作。依托本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下沉诉讼服务到村居社区。已汇集村社解纷联络员130人。三是数字赋能,构筑智慧解纷平台。建设“E解纷”平台,村社配置专属解纷二维码。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三进,覆盖率100%。自“E解纷”平台运行以来,群众提交解纷需求97起,多元化解70余起。

 

三、“三助力”深度参与基层社会治理

 

一是府院联动,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庭长讲法”促进党政领导“会前学法”。参与镇街重大决策事项、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法律论证咨询,以司法建议、白皮书等方式,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今年以来,参与镇街联席会商20次,提供法律参考意见54项,发送司法建议7份。二是多元共治,助力“接诉即办”工作。主动融入北京市党建引领接诉即办改革,与属地党委政府建立双向联络,定期通报重点工作进展,对接司法保障需求。信息共享,审判数据与市民热线数据定期比对,“E解纷”与“湾事通”“文明银行”等在线治理平台对接。紧扣镇街考核中涉法涉诉问题,常态化联席会商。3-8月,以会商指导、联合调解等方式参与辖区12345重难点工单办理759件。三是服务保障,助力产业转型升级。以服务保障“两区”建设,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目标,关注产业培育、项目引进、企业发展过程中的司法需求,积极推动将司法服务纳入产业功能区公共服务标配清单。

 

四、“三同步”稳妥化解新型城镇化建设衍生纠纷

 

一是重点研讨,保障试点稳步推进。结合通州区作为北京市撤村建居改革试点,重点关注村转居中集体土地和资产处置、农转非等法律问题,及时研讨,统一裁判尺度。上半年,妥善审理涉副中心行政办公区和交通枢纽建设定向安置房系列案件,依法保护农民房产权益,确立三定三限三结合安置房裁判规则。二是协调联动,健全纠纷化解机制。加强“法官普法”,推动基层自治组织负责人出庭应诉。围绕物业管理、邻里矛盾等涉宜居生活事项,加大普法宣传、座谈交流,提升基层干部履职能力和村社群众自治能力。三是分类施策,化解城镇化衍生纠纷。关注农业转移人口的基本公共服务权利,产业转型升级营商环境优化问题,部门联动,调判结合。对城镇化衍生家庭纠纷,适用“一户一宅”“成员平等”的基础上,参照乡风村俗。密切关注老年人居住权问题,贯彻民法典规定,保障“老有所养、住有所居”。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李七庄法庭

多点并进多措并举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

 

案例点评:李七庄法庭将区域优势与战略机遇相融合,以加强法庭自身建设为支撑点,以基层治理为切入点,以服务新型业态为核心点,以多元解纷为突破点,以家事审判为创新点,积极探索城区人民法庭在城市地区发挥审判职能、服务保障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新路径,为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司法服务效能。

 

西青区人民法院李七庄法庭辖区为李七庄及津门湖两个街道,位于天津市外环城市发展带,该区域先行先试宅基地置换楼房、撤村建居,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一直探索在城市化建设的最前沿,是西青区乃至天津市城市化建设的典范。今年4月25日,李七庄法庭入选最高人民法院京津冀三地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试点法庭。

 

一、以基层治理为切入点,管源头治未病

 

一是系统治理体现新担当。主动融入街道党委领导的基层治理体系,深度融合乡村振兴工作,提升基层治理精细化精准化水平。从近年来涉辖区村、居、股份经济合作社及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案件入手,分析高发多发深层次原因,主动与街道党委沟通,提出8条针对性的司法对策,推动开展问题合同专项整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纠纷。今年上述单位成诉量仅为21件,同期相比减少60%。二是综合治理体现新作为。加强与派出所、司法所、矛调中心和群众自治组织的共建联建,整合社会治理资源,召开碰头会8次,推进基层党建创新与基层治理创新相结合,邀请社区村队干部到法庭参与纠纷调解、庭审观摩和座谈交流,促进基层干部依法解纷能力和法官群众工作能力共同提升,零距离融入综治网格。三是依法治理体现新成效。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以司法裁判树立行为规则,以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明,立足审判职能,加强裁判说理,在公正裁判中传递法治力量,建树法治权威,发挥审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二、以多元解纷为突破点,延伸服务触角

 

一是多元解纷展现新理念。坚持把非诉解纷机制挺在前面,积极回应群众司法需求和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推动更多力量向疏导端用力,着力减少诉讼增量,在诉讼服务、法治宣传中提供非诉讼纠纷解决的前置指引,弘扬非诉解纷理念,积极回应,将纠纷化解在矛盾对抗发展的初期。二是诉前调解跑出加速度。围绕诉前调解聚合力,今年7月初步形成以法庭为联络基站,组建由李七庄司法所、派出所、商事调解组织组成的解纷联盟,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优势,激发商事调解的积极性,引领打造社会矛盾化解的第二道防线,法官与调解员一对一结对子,通过线上、线下开展调解工作,1+3+N诉前调解模式初见成效。今年7、8两个月调解各类纠纷27件,均已全部履行。三是延伸触角融入同心圆。辖区村、居、合作社并存的现实仍带有熟人社会印迹,从乡村到城市,多数村居的调解组织作用不再显著。积极落实调解平台“三进”工作要求,让调解组织重新焕发活力,目前已走访对接村居15家,在重构“一社区一法律调解员”机制上发力,定期对调解员进行培训,借力司法所、村居党群服务中心及警务室,构建法律网格员体系,将服务触角向基层再延伸,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发现、就地调处、就地化解,有序重构“调解优先”格局。

 

三、以新型业态为核心点,聚焦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关注集体资产保护,保护城乡居民合法权益。股份经济合作社系西青区城市化建设的新探索,围绕集体资产流转、村转居,股东权益保护等事项开展调研后,在王兰庄、邓店股份经济合作社设立法官联络室,为集体企业发展建言献策,为村转居的身份和权益保护提供法律支撑,平等保护城乡居民合法权益,上述两个股份经济合作社实现了零诉讼,邓店社区被评为天津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二是关注楼宇经济发展,提升司法保障效能。辖区楼宇经济发展程度较高,中小型企业较多,围绕楼宇经济发展制定重点企业、重点商圈、重点项目清单,组建服务楼宇经济专业团队,形成一楼宇、一团队工作模式,统一裁判尺度,优化诉讼流程管理,通过法官上门坐诊,诉前介入调解,诉中联动化解,判后答疑回访等方式,对接司法需求,努力将法庭职能与都市楼宇经济发展紧密结合。在疫情防控期间,通过微信办案、在线诉讼,及时化解纠纷,加快审判节奏。三是关注行业特色,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辖区有王兰庄汽车城、商贸城等特色产业,针对汽车产业发展特点,研判涉汽车买卖及上下游产业的案件类型,重点关注消费者权益保护。

 

四、以家事审判为创新点,打造和谐社区

 

一是强化改革创新,打造特色品牌。以城市法庭建设试点为契机,创新审判理念,探索圆桌审判方式,引进家事、邻里纠纷观察员机制,引导当事人用更积极、更包容的心态化解家庭、邻里纠纷,着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二是强化法治温度,引领社会新风尚。辖区有天津市人口超密集的富丽津门湖社区,家事、邻里纠纷突出。从实质性化解家事纠纷为出发点,联合村居及妇联组织,加大调解力度,对矛盾纠纷分层过滤,形成化解合力,适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用好家庭教育指导令,坚决打击家庭暴力、高价彩礼等不良习气,引领社会新风尚,促使居民生活水平及法治意识双双城市化。今年5月发出西青法院第一份家庭教育指导令,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及社会效果。三是强化一站式标准,坚持司法便民举措。对于涉少、涉老、涉困、涉残等家事邻里纠纷案件,考虑当事人特殊情况,依旧坚持做好巡回审判,开通绿色通道,通过一次性告知等便民机制,一次庭审解决率达95%以上,让群众少跑路,同时开展庭长接待日及判后回访,为弱势群体纾难解困,提供即时诉讼服务。

 


河北省固安县人民法院柳泉法庭

创新“1321”工作方法助推新型城镇化建设

 

案例点评:柳泉法庭聚焦新时代城镇化建设过程中,乡村向城镇转型中突显的类型化社会矛盾特点和突出问题,创新制定“1321”工作法,服务农村产业发展和资产管理改革,突出农村生态保护,优化诉权保障和诉源治理,不断推进司法民主,探索司法护航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新路径。

 

柳泉法庭地处“京南明珠”——廊坊市固安县中部,辖55个行政村。辖区正由以农业为主向产业配套、旅游服务为主的宜居宜业产业新城进行转型,高铁新区、城南新区正在筹备建设中。柳泉法庭以今年5月份被最高人民法院确立为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试点为契机,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创新“1321”工作法,依托党委政府,携手地方,联合社会力量,谋求多向共治,助力新型城镇化建设提档加速,产生积极效果。

 

一、强化一体领导,掌舵定向推动创新发展

 

一是强化法院系统领导。省、市法院领导加强顶层设计,扑下身子,深入法庭、村庄,一竿子插到底,开展蹲点调研,问需于驻地党委、政府,献计于法庭建设,在加强充实调整法庭工作机制等方面想办法、出点子。二是强化党委属地领导。县委书记挂帅,吸纳发改、财政、农业农村、柳泉镇等单位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建立人民法庭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试点工作联席联动机制,定期研究磋商,既谋建设又谋发展,推动试点工作走深走实。三是强化统筹协调领导。县委召开专题会议,统筹乡村振兴,法庭先行,将司法工作放进全县经济发展大盘中找定位,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局中谋出路,共力发挥基层法庭效能“最大值”。党委牵头,法庭与政府部门良性互动,积极在重大项目、重大活动启动前进行法律“质检”,让惠民利民的好事办实,实事办好。

 

二、聚焦三项服务,突出主题发挥工作职能

 

一是服务特色产业发展。紧盯乡村发展、企业需求、人民期盼,开展暖企助企行动,建立“健康体检”台账,完善“一企一联系人”制度,对辖区23家企业提供“诊疗式”服务,提出意见建议80余条,构筑企业风险“防火墙”。多次深入调研国家民委命名挂牌的“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大韩寨民族村,就羊肠衣加工出口、产业升级“把脉问诊”,促进村寨经济健康发展。二是服务集体资产管理改革。法庭与各村委“共学共建”,多次入村推动“三资”清理工作,协助55个村街清查资金2563.33万元;重点审查涉村集体资源的各类合同契约,促进重新签订合同1735户。三是服务农村生态环境建设。与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建立协调联动机制,研学环境资源案件专业知识,大力宣传环境保护,改善乡村生态环境,助推农业生产方式绿色转型,把司法服务产业发展、农村改革和生态保护主题谋深做细。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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