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道孚县人民法院
受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公示
(2023)川3326刑更1号
罪犯泽绒尼玛,男,2003年1月3日出生,藏族,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判决生效后,泽绒尼玛以其患有严重疾病(肺结核)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已受理,现予公示。公示期限为2023年1月11日至1月13日。
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限届满前向本院反馈。反馈方式为:将书面意见提交或邮寄至本院(地址:四川省道孚县新城团结大道,道孚县人民法院刑庭,承办人:袁兴强,电话:0836-7122558)。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