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坚决守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牢记公平正义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始终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严格公正司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国法天理人情相统一。牢固树立新时代社会主义司法理念,牢牢站稳人民立场,坚决纠正机械司法、就案办案等错误做法,努力实现案件办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坚持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依法改判并核准百香果女童被害案被告人死刑,妥善审理“鹦鹉案”、“兰草案”、“为筹办抗战纪念展收购枪支案”,做到重罪重罚、轻罪轻罚、无罪不受刑事追究,使司法裁判真正符合人民群众心中朴素的公平正义观。
坚决捍卫法律尊严和权威。贯彻党和国家死刑政策,对挑战法律和道德底线、严重危害群众和社会安全的罪行决不姑息,论罪当判死刑的,坚决依法判处并核准死刑。严把死刑案件质量关,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陶雪案、范太应案一审依法作出无罪判决,对熊秋保案依法不予核准死刑,多年后均真凶出现,有效防范重大冤错案件发生。对因徇私枉法、假立功等导致“重罪轻判”的案件依法启动再审,改判张成功等人死刑,做到不枉不纵。全面排查1990年以来的1334.5万件“减假暂”案件,对存在问题或瑕疵的5.9万件逐案整改,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坚决防止“纸面服刑”、“提钱出狱”。
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对冤错案件发现一起、查实一起、纠正一起,依法纠正五周案、张玉环案等重大刑事冤错案件26件53人。健全冤错案件有效防范和及时纠正机制,坚决守住防止冤错案件底线。贯彻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等原则,落实公开审判、法庭辩论制度,对死刑包括死缓二审案件一律开庭审理,对2675名公诉案件被告人和2097名自诉案件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加强被告人辩护权和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畅通律师协会维护律师执业权利渠道,推进律师辩护全覆盖,全面落实死刑复核案件法律援助制度。完善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制度,加强冤错案件国家赔偿工作。“依法纠正冤错案件”写入党的第三个历史决议。
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审理朱振彪追赶肇事逃逸者案、医生电梯内劝阻吸烟案、小区保安陪同送医案、救助老人压断肋骨案,面对矛盾冲突、是非曲直,不回避、不含糊、不迁就,旗帜鲜明支持见义勇为,坚决反对“和稀泥”,着力破解长期困扰群众的“扶不扶”、“劝不劝”、“追不追”、“救不救”等法律和道德风险。审理私自上树摘杨梅坠亡案、高铁霸座案、吃“霸王餐”逃单摔伤索赔案,让自甘风险者自负其责,让失德乱序者承担后果,引导社会成员增强公共意识、规则意识。新时代司法定分止争、明辨是非、激浊扬清、惩恶扬善,努力让法安天下、德润人心。
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加强裁判尺度统一,切实防止公平正义因地域、城乡、行业差异而打折扣。修改司法解释,将人身损害赔偿统一按城镇居民标准计算,消除城乡居民赔偿标准差异。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发布促进妇女平等就业政策文件,加强新冠病毒感染康复者平等就业权保障,审理女员工怀孕被解雇、毕业生求职遭地域歧视等案件,坚决纠正影响平等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和就业歧视。会同中国残联等出台加强残疾人司法保护意见,加大对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保障力度。
监督、支持依法行政。审结一审行政案件138.4万件,审查行政非诉执行案件107.4万件,强化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服务“放管服”改革和法治政府建设。加大对房屋土地、社会保障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案件审判力度,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依法审理涉国有土地出让、政府采购、招投标、招商引资等行政案件,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促进诚信政府建设。探索行政案件集中管辖,破除行政诉讼“主客场”现象。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天津、上海、浙江、山东、宁夏、兵团等法院加强行政争议多元化解中心建设,辽宁、吉林、河南、贵州、新疆等法院推动构建府院联动机制,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以公开促公正树公信。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让司法活动在阳光下运行,让公平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文书1.4亿份、访问量逾千亿次,中国庭审公开网直播庭审超过2100万场。越是公众关注案件,越是依法主动公开,让人民群众监督司法活动、见证司法公正,让热点案件审判成为全民共享的法治公开课。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已经形成。
五、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坚决贯彻党中央改革部署,实施140项改革举措,推动司法审判和现代科技深度融合,实现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深刻重塑。
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深入推进。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坚持法定审判组织依法行权和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相结合,健全权责清晰、权责统一、监督有序、制约有效的审判权力运行体系。深化法官员额制改革,落实入额必办案,推动法官员额能进能出、动态调整。建立法官惩戒制度,让违法审判必被问责、依法办案不受追究。加强和规范司法解释、案例指导,推行类案强制检索制度,促进法律适用统一。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推行庭前会议、排除非法证据、法庭调查三项规程。深入推进量刑规范化。正确实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完成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有序开展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人民陪审员增至32.7万人,参审案件1266.4万件。
法院组织体系更趋完善。深化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改革,6个巡回法庭审理了一大批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较好实现最高审判机关重心下移、就地解决纠纷、方便群众诉讼等目标,被群众称为“家门口的最高人民法院”。在深圳、西安设立最高人民法院第一、第二国际商事法庭,创立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制度,创新诉讼与仲裁、调解有机衔接的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统一审理全国范围内专利等技术类知识产权和垄断上诉案件,更好保护和激励科技创新。增设南京海事法院、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高起点高标准建设北京、上海、成渝金融法院,加强跨行政区划法院建设,人民法院组织体系更加适应国家发展战略需要。
智慧法院加速司法模式变革。全面推进智慧服务、智慧审判、智慧执行、智慧管理,建成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的智慧法院。智慧法院经受住世纪疫情大考,新冠疫情防控以来全国法院网上立案2996万件、开庭504万场、证据交换819万件次、异地执行593万件次、接访15万件次,实现“审判执行不停摆、公平正义不止步”。广泛应用类案识别推送、智能合约执行等技术,为审判执行工作赋能增效。建成全球最大的司法审判信息资源库,围绕社会治理热点形成1317份司法大数据报告。智慧法院成为中国司法在国际上的鲜明亮色。
互联网司法开创新模式新规则。率先出台人民法院在线诉讼、在线调解、在线运行“三大规则”,使各类在线司法活动有规可依、规范运行。制定区块链司法应用意见,司法区块链统一平台完成超过28.9亿条数据上链存证固证。发布人工智能司法应用意见,率先提出人工智能司法应用五大原则,明确人工智能只能辅助、不能代替法官裁判。北京、杭州、广州互联网法院在技术创新、规则确立、网络治理等方面探索不断深入,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中国互联网司法从技术领先迈向规则引领。
全国法院坚持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双轮驱动,在案件压力不断增大情况下,审判质效持续稳中向好。2018年以来,全国法院结案总量年均增长5.2%;法官人均办案从2017年的187件增至2022年的242件;2022年一审服判息诉率为89.3%,二审后达98%;在线诉讼审理周期比传统模式缩短22天;涉诉信访、涉诉进京访年均下降8.4%和44.5%,司法公信力明显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获得感不断增强。中国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在国际上产生广泛影响。
六、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
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旗帜鲜明讲政治,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加强法院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加强政治建设,筑牢政治忠诚。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培训全员覆盖,坚持把党的创新理论作为干警入职教育第一课和青年理论武装必修课,帮助扣好从事司法工作的“第一粒扣子”。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在法院系统组织开展“两个坚持”专题教育、“两个确立”主题教育。大力弘扬以“忠诚为民、崇法尚德、公正廉洁、刚正不阿、改革创新”为主要内容的新时代人民法院文化。五年来,全国法院涌现出一大批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先进典型,2363个集体、2799名个人受到中央和国家机关表彰奖励。李庆军、胡国运、周春梅、魏晶晶、杨军、滕启刚、鲍卫忠等95名法官牺牲在工作岗位上,他们是共和国审判事业的忠诚卫士,他们用无私奉献乃至生命捍卫了公平正义。
加强能力建设,提升司法水平。贯彻实施法官法,修订法官教育培训工作条例,通过“人民法院大讲堂”等线上线下培训干警975.6万人次。加强知识产权、互联网、金融、涉外等领域司法人才培养。最高人民法院3名法官分别当选联合国上诉法庭、争议法庭和国际劳工组织行政法庭法官。加强援藏、援疆、援青工作,通过干部选派、巡回授课等方式,支持西部和民族地区法院队伍建设。内蒙古、广西、四川、云南、西藏、甘肃、青海、新疆等法院培养双语法官2373人,满足民族地区群众司法需求。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确保廉洁司法。坚持刀刃向内、刮骨疗毒,深入开展法院队伍教育整顿,坚决清除沉疴积弊和害群之马,一体推进顽疾整治和建章立制,法院队伍得到前所未有的淬炼。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强化司法巡查、审务督察,全国法院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干警3462人。转变司法作风,从最高人民法院到基层人民法院,全国四级法院院长、班子成员深入乡镇人民法庭驻庭蹲点,向群众学习,帮群众解纷。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2022年全国法院干警记录报告有关信息15.3万条,有干预就报告、有过问就上报正在成为干警习惯。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司法腐败,五年来,最高人民法院查处本院违纪违法干警61人,各级法院查处利用审判执行权违纪违法干警8589人,追究刑事责任1727人。深刻汲取沈德咏等法院系统违纪违法案件教训,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扎牢制度笼子,严肃铁规禁令,深化标本兼治,坚持不懈涵养清风正气。
各位代表,自觉接受监督,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十三届全国人大历次会议精神,严格执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作出的决议决定。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解决执行难情况并接受专题询问,报告新时代刑事、民事、知识产权、涉外等审判工作情况,根据审议意见改进工作。办理代表建议涵盖947名代表,把1965件代表建议和1861件日常建议,逐项转化为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举措。最高人民法院邀请全国人大代表视察法院37批次,通过邀请列席审委会、参加座谈会等方式听取意见3605人次。就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惩治暴力伤医、防治家庭暴力、保护商业秘密等,充分采纳代表意见,完善司法政策。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坚持社会主义协商民主,自觉接受人民政协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民主监督。办理政协提案819件,走访接待全国政协委员1211人次,及时采纳各方面意见建议。参加全国政协双周协商座谈会,就提高涉外执法司法质效、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等共商良策。走访各民主党派中央,就法院工作广泛听取意见、凝聚共识。与全国工商联等举办四届民营经济法治建设峰会,共同优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环境。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认真审理抗诉案件,及时办理检察建议,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广泛接受社会监督。邀请特约监督员、特邀咨询员参加调研座谈等1228人次。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召开新闻发布会155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各位代表,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的新变革新发展,根本在于有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掌舵领航,根本在于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司法领域的生动实践。成绩的取得,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国务院大力支持,全国政协民主监督,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检察院监督,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民主监督支持,地方各级党政机关、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最高人民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五年和新时代十年人民法院走过的历程,我们更加坚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越走越宽广,法治中国前景无限光明。我们坚持守正创新、与时俱进,对做好人民法院工作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体会:必须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沿着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的方向前进;必须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履职尽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以公正裁判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坚持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双轮驱动,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必须坚持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确保公正廉洁司法;必须坚持自觉接受监督,让审判权始终在监督下行使、为党和人民服务。
我们清醒认识到,人民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司法能力水平与中国式现代化要求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平正义需求相比还有差距,实现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还需下更大气力。二是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存在不平衡不到位问题,审判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还存在短板。三是有的案件审判执行质量效率不高、效果不佳,存在机械司法、就案办案问题。四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彻底铲除滋生司法腐败的土壤还任重道远,少数干警司法作风不正甚至发生腐败问题,严重影响司法公信力。五是部分中级、基层法院办案压力大,一些审判领域专业化人才短缺。对这些问题和困难,人民法院将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3年工作建议
2023年,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稳中求进、守正创新,以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司法服务。
一是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全国法院扎实开展党中央部署的主题教育,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决做到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听党指挥、勇于担当。紧密结合法院实际,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人民法院不折不扣落实见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创造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司法文明,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二是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依法服务高水平安全和高质量发展。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坚决依法惩治一切分裂国家的犯罪分子,维护国家统一。坚定不移反制非法制裁、“长臂管辖”,坚决捍卫我国司法主权和人民利益。严惩严重暴力、涉枪涉爆、跨境赌博、毒品等犯罪。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依法惩治粮食、金融、能源资源等领域犯罪,服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依法惩治腐败犯罪,加大行贿犯罪惩处力度。加强个人信息保护,严惩信息网络犯罪。切实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发布优化法治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意见,全面贯彻平等保护原则,坚决防止以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坚决制止侵害企业家人格权的违法行为,坚决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财产权益,支持诚信经营,鼓励公平竞争。对侵犯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的案件,加大监督指导力度,对错案一经发现、坚决予以纠正。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方面司法政策,服务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健全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完善数字经济司法政策。服务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实施。深化“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加强环境资源审判,促进绿色发展。建设更高水平的涉外审判体系,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坚持以高质量司法服务高质量发展,让产权和知识产权更有司法保障,契约履行更加有效,创新活力更加得到激发。
三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扎实推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倾听群众呼声,坚持问题导向,奔着问题去,真正解决问题,实质化解纠纷,不断满足群众公平正义需要。切实保障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加强劳动权益保障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保护。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综合效能。配合推进民事强制执行立法,向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加强行政审判,服务法治政府建设。推动完善国家赔偿制度。用心用情做好涉军维权工作。加强港澳台侨同胞权益保护。推动完善公益诉讼制度,依法维护公共利益。加强审判监督指导,强化人权司法保障,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确保严格公正司法。
四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始终以改革的思维和办法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改革不停步,敢啃硬骨头。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规范司法权力运行,强化对司法活动的制约监督。深化智慧法院建设,完善中国特色互联网司法模式,努力创造更高水平的数字正义。
五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强化政治监督,巩固法院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坚决筑牢政治忠诚。优化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加大紧缺司法人才培养力度。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基层法院建设。深入调查研究,深入群众,深入一线,扑下身子抓落实。坚定不移从严正风肃纪反腐,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贯彻“五个过硬”要求,坚持不懈锻造堪当重任的人民法院铁军。
各位代表,新时代新征程上,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牢记“三个务必”,团结奋斗、苦干实干,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的贡献!
(此报告以本次大会最后审议通过并由新华社公布的文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