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孚县人民法院
公 告
本院定于2023年7月19日上午9时30分在道孚县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审理原告闫康,被告宜都市祥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
本院定于2023年7月19日下午3时30分在道孚县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审理原告成都花之韵园艺有限责任公司,被告四川鑫双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四川鑫双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道孚分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
特此公告。
二O二三年七月十七日
道孚县人民法院
公 告
本院定于2023年7月19日上午9时30分在道孚县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审理原告闫康,被告宜都市祥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
本院定于2023年7月19日下午3时30分在道孚县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审理原告成都花之韵园艺有限责任公司,被告四川鑫双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四川鑫双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道孚分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
特此公告。
二O二三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