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生态环境司法协作专题|让青山不改 任绿水长流——三地法院共建“纽扣法庭”助力生态保护天蓝水清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6-03 10:40:07 打印 字号: | |

绿水幽幽,青山隐隐,五月的鲜水河畔,夏意渐浓春未央。为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生态文明建设要求,认真落实省、州上级法院关于“纽扣法庭”工作机制建设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推进鲜水河流域自然生态环境司法保障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5月23日上午,道孚、炉霍、色达三地法院环资审判团队齐聚道孚县人民法院,召开鲜水河流域(色达至道孚段)“纽扣法庭”工作机制签约暨交流座谈会。

会议由道孚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罗俊主持。来自道孚县人大、政协、检察院、道孚林业局、道孚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和林草局、县农牧和科技局、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等部门的代表、委员以及领导干部应邀出席了此次会议。

会议过程中,大家就近几年鲜水河流域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作了深入细致的交流,与会人员针对充分发挥“纽扣法庭”职能职责,加强各地法院和各职能部门间沟通协调、信息共享、推动形成共同探索行政执法与移送司法高效、便捷的衔接和协作机制纷纷建言献策。道孚法院八美人民法庭、炉霍法院朱倭人民法庭、色达法院翁达人民法庭庭长联合签署了《四川省道孚县人民法院 四川省炉霍县人民法院 四川省色达县人民法院 关于建立鲜水河流域(色达至道孚段)“纽扣法庭”工作机制合作协议》。

会上,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晓冬致辞欢迎炉霍、色达法院各位同志的到来,感谢人大政协、检察院和各生态环境保护职能部门的同志对司法保护生态环境工作的大力支持,并表示希望各单位加强沟通协作,切实推动纽扣法庭工作机制走深走实;以“纽扣”凝聚司法合力,形成纽带联动效应,共同将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和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相融合,打好司法组合拳,将环境司法保护从单一分散、地缘联系、临时随机的合作向系统整体、制度协作、常态规范合作转变,为鲜水河流域生态保护提供更完善的系统保护、更高效的流域同治、更高质量的区域协同司法服务和保障,提升流域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责任编辑:办公室
联系我们